【校外實習】109-1-寒假 / 109-2-全學期校外實習開始申請,申請時間詳見內文
第一次申請時限:
- 109-2-寒假:即日起至110/01/15(五)
- 109-2-學期:即日起至110/01/21(四)
第二次申請時限:
- 110/02/17(三)起至110/02/26(五)
實習期間:
- 寒假實習:110/01/18-110/02/21(每實習80小時承認為1學分);報告繳交時間至110/03/12(五)
- 學期實習:110/02/22-110/06/27(共計9學分;且需完成720小時之實習時數);報告繳交時間至110/06/11(四)
申請實習企業
步驟(一)填寫申請網頁:
1.填寫校外實習自行申請網頁 ←這裡可以點選連結
★請填報完兩張表單後由網頁列印出來,再行附上步驟(二)之家長同意書、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學生個別實習計畫表件及合約書(合約書一式兩份)於期限內送繳(學生個別實習計畫中輔導老師相關欄位可暫不填寫)!
★校外實習評估表評估欄位為本系評估,請勿自行填寫喔!
★各項實習審核皆以教育部及本校相關法規為審查依據。
若系統無法使用,請直接填寫評估表、自行申請表(WORD下載、ODT下載)
步驟(二)填寫各項附件:
4.校外實習合約書(有支薪,需一式兩份)(WORD下載、ODT下載)
5.校外實習合約書(未支薪,需一式兩份)(WORD下載、ODT下載)
★請特別注意,若為有支薪實習企業,必須協助替實習學生加保勞工保險、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撥;無支薪實習企業需替實習學生加保一百萬元以上之意外險。
★陸生及港澳生於居住地區實習者,若為有支薪之實習,請另附上實習薪資符合當地最低基本薪資之佐證資料。
步驟(三)請按照規定時間繳交,除事前申請且獲准外。超過時間則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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