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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實習】112-2-校外實習課程申請重要事項

112-2-校外實習課程申請重要事項

一.自行申請實習企業者:

(1).繳交時間:113/02/19-02/27

(2).注意事項:

a.相關用印文件(評估表、合約)企業端需用印完成;校外實習開課計畫書實習單位主管需簽名。

b.實習企業以資本額達五百萬元以上為原則,若未達五百萬元以上之資本額,需另填實習規劃報告書。

c.家長同意書可暫以影本(截圖或掃描檔亦可)繳交,並請於113/03/15前補實正本

d.有提供薪資者實習單位需替實習學生加保勞保;未提供薪資者需替實習學生加保意外險或團保

e.請於時限內繳交,逾時不候。

(3).檢附文件:

a.校外實習申請書(自行申請)家長同意書

b.學生實習機構評估表實習企業基本資料表(含登記相關佐證,可列印公司查詢網頁資料)

c.校外實習開課計畫書

d.校外實習合約書(依實際情況選擇提供薪資或未提供薪資版本,合約中所有內容請先以電腦繕打後再輸出用印)

-實習計畫合約書-提供薪資(校版)

-學習計畫合約書-未提供薪資

e.實習規劃報告書(實習企業資本額未達五百萬元以上填寫)


二.申請系上配合實習企業者:

a.校外實習申請書


三.其他注意事項:

(1).實習期間:113/02/19-06/21

(2).校外實習成果發表:113/05/28(三),除產攜專班學生外,所有選修校外實習課程同學皆須參與發表,相關細節另行公告。

(3).實習報告繳交:113/06/03-06/07,格式如下:

-校外實習成果報告書

-校外實習考評表(實習企業可彌封後隨實習報告書一起附上,或直接裝訂於實習報告書後方)

(4).其餘未盡事項,請注意系網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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