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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企業管理系FAQ

Q1、學生資訊系統登入

  請由學校首頁→學生→學生資訊系統→進入學生資訊系統

※第一次登入帳號為學號,密碼為身分證字號(含英文字母大寫)

Q2、如何查詢班級課表

 由學校首頁→學生→班級課表查詢

Q3、教學大綱查詢

                       班級課程或已知班級之課程
            
進入班級課表→點選課程即能超連結至教學大綱  

                       非本班課程或未知班級之課程
            
由學校首頁→學生→課程資訊系統查詢

Q4、每學年度的行事曆查詢

                       請至行政單位/教務處/常用連結/行事曆 

Q5、選課方式及規範

  • 採網路選課,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改為三階段(詳情請參考系網頁/課程資訊/選課辦法
    1. 第一學期:開學前一週為第一階段選課,開學當週為第二階段選課,並開放跨(校)(系)(制)(部)選課及特殊情形人工紙本加選。
    2. 第二學期:第一學期結束前一個月為第一階段選課,開學當週為第二階段選課,並開放跨(校)(系)(制)(部)選課及特殊情形人工紙本加選。
      ※確切日期仍以行事曆及教務處課務組網頁公告為準。
  • 跨系(科)、跨校、跨制、跨部選課方式及學分採計
    1. 需填具紙本「學生選課申請書」。
    2. 「學生選課申請書」填寫完整,並於選修事由勾選,若為其他亦敘明,若無法在申請書上說明清楚,請以學生報告書補充說明。
    3. 交由系辦簽核及對方系辦簽核,完成後將該申請書送回系辦存查。
    4. 日間部學生跨選夜間部課程,必修科目必須為應屆畢業生,且日間部衝堂或未開課的情況;選修課程每學期最多3門為限。
    5. 必修課程應在本班修習,除非有特殊原因,則請以學生報告書敘明,並經原授課教師同意,連同「學生選課申請書」一併繳交,經系主任同意後才准予修課。
    6. 選修課程皆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規定,跨系(校)(系)(制)(部)等以該學期選修總學分的1/2為限;自111學年度入學之同學則僅能承認外系選修6學分。
    7. 選修課程上限請依各學制限制修習,惟學分上限不含重(補)修、輔系及雙主修學分。
    8. 同年級定義
    9. 每學期可修的學分數上、下限
  • 上修及超修
    1. 大學部:前一學期成績平均及操行成績85分以上,或成績名次在該班10%,可加選1至2門科目(可修較高年級的科目)。
    2. 專科部:前一學年成績平均85分以上,可加選2~3學分(可修較高年級的科目,含二技一)。
  • 選修課程若達人數上限
    1. 依本班學生、應屆畢業生、延修生、年級高低及教學評量填寫情形之順序排序(通識及體育興趣選修課程則依選課先後順序排序)。
    2. 填具「學生選課申請單」,經授課教師同意後加選。
  • 選課結束後,課程停開

於3日內填具「學生選課申請書」,至系辦申請加選。

  • 期中撤選(限撤選1科)

期中考過後2週內填具「學生選課申請書」,勾選「撤選」,並經授課教師簽名同意後,將該申請表送至系辦。其缺曠課紀錄及學分即不予採計,但學分費不予退費。

  • 重(補)修方式
    1. 除原系(科)停開該課程,才可跨系(科)選修內容相近之課程,且不可修習低年級課程。
    2. 重(補)修學分數學分數若較為原科目多時,其所超修學分數不計入最低畢業學分數內。
  • 選課確認單:

               ■選課結束後,以選課確認單為準,凡未選之科目,雖有成績,不予登記。 

Q6、抵免相關規定:

  1. 請參考本校抵免辦法,並填具抵免科目學分申請書(專業科目)抵免科目學分申請書(通識科目),檢具相關附件並經任課教師同意後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2. 依據本系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術會議決議通過在案。為維護本系抵免課程品質及同學修課權益,日間及進修之專科部、大學部新生、轉科生及轉學生於校內外修習必/選修課程平均分數在70以上始能申請抵免,會議後實施(不另追溯)。 本項規定將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申請案開始施行。

Q7、扣考相關規定

  1. 某科目缺課總節數達全學期授課總節數三分之一,該科目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且未經准假曠課者,曠課一節作缺課一節計算。
  2. 扣考缺曠計算至第17週。扣考名單分2次計算與公告,第1次計算至第13週(第一階段),於第16週公告,第2次計算至第17週(第二階段)約在期末考後一週公告於教務行政組網頁,請特別留意。
  3. 於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收到扣考通知請務必至生輔組確認缺曠課紀錄是否無誤,扣考確認最後結果以網路公告為準,請務必隨時至學校網站首頁最新消息處及教務處教務行政組網頁下載名單或電洽教務處確認。
  4. 收到第一階段或第二階段扣考通知時仍需正常上課直至確認最後扣考結果。
  5. 第一階段扣考通知送至各班,第二階段扣考通知寄至通訊處。

Q8、系上設備、教室借用規定

  1. 請於辦公時間內(週一週五上午8:30下午21:30)至系辦公室企管系資訊系統線上登記借用。 
  2. 為維護系上各同學使用之權益,除特殊原因經系辦公室同意者外,其餘同學同一時段同一人以借用一單位之場地為限

Q9、班級活動費申請

  請至系網首頁→學生班級活動費公告→下載相關附件及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