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課程先修】(115學年度選課)修讀六年一貫副學士、學士學位及碩士學位課程先修申請審查結果公告

115.6.11公告

  • 修讀六年一貫副學士、學士學位申請
    共12人申請, 11人通過(名單如下)、1人不通過。

序號

學生姓名

學號

審查結果

1

李O儀

11155005

通過

2

李O妍

11155006

通過

3

周O安

11155009

通過

4

吳O潾

11155015

通過

5

郭O溱

11155018

通過

6

呂O芸

11155019

通過

7

林O均

11155020

通過

8

林O綺

10955027

通過

9

李O縈

11155030

通過

10

詹O媛

11155043

通過

11

黃O喬

11155047

通過

  • 碩士學位課程先修申請
    共2人申請,2人通過(名單如下)。

序號

學生姓名

學號

審查結果

1

胡O旭

11435029

通過

2

薛O文

11435003

通過

注意事項:

  1. 通過專科部申請之同學請於115學年度開始選讀日二技課程;大學部申請之同學請於115學年度開始選讀碩士班課程,選課學分上限需符合學生選課辦法規定,並請以紙本加選課。
  2. 依照本系112.1.16公告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大學部新生於校內外修習必/選修課程平均分數在七十分以上始能申請抵免。另依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第九條入學前先修讀及格本校開放選讀課程或本校依法令規定開設之各 項學分班科目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之新生,其已修讀及格 之有關科目與學分,得酌情抵免,抵免學分數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二分之一為限
  3. 依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第二條修讀學、碩士學位期間,修習碩、博士班課程成績七十分以上, 其學分未列入畢業最低學分數內,而持有證明者得申請抵免科目學分。另依第九條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抵免科目學分總數,由各系(所) 自行訂定,但以不超過十二學分為限(不含論文),系(所)有較 嚴格規定者,所屬學生應從其規定。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