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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辦法

一、校級選課作業說明(自本校教務處日間及進修部網路選課作業日程表及注意事項摘要):

  • 第一階段選「選開放跨科///選課「必 修(以本///制科目)「軍「通識可線上退選!
    1. 第一階段「選修」開放跨科///之名額,由 各教學單位依據教室容納量體,開放總人數10% 供外系選課。
    2. 選修課配課由學生由選修!
    3. 選課人數超上限的課程,一律由電腦產生籤(與選 課優先序無行抽籤同學可因該 課程選課人數超過上限未能選上。
    4. 通識核心必修課程 不 得 跨 學 制 、 跨 部 及 跨 校 區  )/第一階段預選如遇課數超過上限之情事, 抽籤則依應修生、屆畢業及延修生之順序排列 。
    5. 通識興趣必選修 可跨學制、 惟 不 可 跨 部 及 跨 校 區  
    6. 體育課程 :二技 一、四技二、四技三、五專四請務必選一門「體育 」課程。
    7. 軍訓課程 :欲修習軍訓課程辦理折抵役期者,請於 「軍訓一 甲乙 (臺北)」 、軍訓一 甲乙 (桃園)選課,認列選修且不計入最低畢業學分數內 。
  • 第二階段選課       「必選修(跨科 /系/所/學制)」、 「通識」、體 育」  、「軍訓」均可線上加退選:採不分本外系生抽籤制,請務必把握本階段抽籤名額!! 以免第三階段名額不多,造成無法加選加簽 !!
  1. 選課人數超出上限的課程, 一律由電腦產生籤號 (與選 課優先順序無關)行抽籤同學可因該 課程選課人數超過上限未能選上。
  2. 通識核心必修 (不得跨學制、部及校區 不得跨學制、部及校區 )
  3. 通識興趣必選修 (可跨學制、惟不可跨部及校區 )
  4. 體育興趣課程 (四技二、三及二技一學生務必擇一門體育課修習 )
  5. 軍訓課程 :欲修習軍訓課程辦理折抵役期者,請 欲修習軍訓課程辦理折抵役期者,請 欲修習軍訓課程辦理折抵役期者,請 欲修習軍訓課程辦理折抵役期者。
  • 第三階段選課       (開放跨 科/系/所/學制選課 )
    1. 為確保畢業資格學分審核認定, 為確保畢業資格學分審核認定, 倘於 三個階段 跨科/系/所/學制 選課 認列為「 認列為「 必修科 必修科 必修科 目之 重補修 」,請於 開學 週(第三階段選課 )補填 紙本申請書 送系辦核准備查。 送系辦核准備查。
    2. 因應選課系統改制如課程於第一階段選課時滿班,則該門課程於則該門課程於第二階段選課 時, 系統 將顯示 課程 「額滿 」且無法進行加選,惟學可進行退選 ,該退選後所釋放之名額,會於第三階段選課時開放學生進行加選 。

註:執行抽籤作業:
當選課人數超過上限,學生選課時不用自行取籤號,一律由電腦產生籤號(與選課優先順序無關)。執行抽籤作業後,部分同學可能因該課程選課人數超過上限未能選上。

二、系級選課注意事項

  • 跨系(科)、跨校、跨制、跨部選課方式及學分採計

  1. 必修課程需填具紙本「學生選課申請書」,並需本系原授課教師簽名同意及欲加選班級授課教師簽名,方能選課。
  2. 「學生選課申請書」填寫完整,並於選修事由勾選,若為其他亦敘明,若無法在申請書上說明清楚,請以學生報告書補充說明。
  3. 交由系辦簽核及對方系辦簽核,完成後將該申請書送回系辦存查。
  4. 日間部學生跨選夜間部課程,必修科目必須為應屆畢業生,且日間部衝堂或未開課的情況;選修課程每學期最多3門為限。
  5. 必修課程應在本班修習,除非有特殊原因,則請以學生報告書敘明,並經原授課教師同意,連同「學生選課申請書」一併繳交,經系主任同意後才准予修課。
  6. 選修課程皆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規定,跨系(校)(系)(制)(部)等以該學期選修總學分的1/2為限;自111學年度入學之同學則僅能承認外系選修6學分。
  7. 選修課程上限請依各學制限制修習,惟學分上限不含重(補)修、輔系及雙主修學分。
  8. 同年級定義如圖

        

     9.每學期可修的學分數上、下限

        

        

  • 上修及超修

    • 大學部:前一學期成績平均及操行成績85分以上,或成績名次在該班10%,可加選1至2門科目(可修較高年級的科目)。

    • 專科部:前一學年成績平均85分以上,可加選2~3學分(可修較高年級的科目,含二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