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企業管理系行政組員徵才公告(期限至3/20)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企業管理系行政組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資料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機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稱:行政組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臺北市
公告期間:113/02/27~113/03/20
一、資格條件:
- 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者,身心健康、嚴謹有責任感、認真負責。
- 能配合業務彈性加班及輪值(晚/假日)班,且個性圓融、有耐心、富愛心、抗壓性高、配合度高、積極主動,服務熱心且具有溝通協調能力者。
- 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或對學校行政工作具有一般常識及興趣者。
- 本案係辦理夜間學制系務行政事宜,核心上班時間為下午1時30分至9時30分。
- 要求專長: 公文撰寫、電腦操作。(Office系列軟體、文書處理軟體等)
- 身心障礙人員符合資格條件者優先考量進用。
二、工作項目:
主要協助企業管理系(科)夜間學制之教學研究、教學行政事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近市中心區及捷運善導寺站,交通便利環境佳)
四、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先至本系網頁下載「行政組員履歷簡要表」填寫,並請於113年3月20日(三)前,將行政組員履歷簡要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成績單、其他可供參考資料(如社團幹部證明、義工服務證明、作品等)及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此項無則免附) 並於113年3月20日(三)前以電子檔E-mail寄至jared_chao@ntub.edu.tw,主旨請用:『您的姓名』+應徵企業管理系行政組員,相關文件請彙整成一個PDF檔案並用附加檔案方式,PDF檔名請與主旨相同,本系收件後會以回信告知已收件,若已投遞卻未收到回信請主動告知。
行政組員履歷簡要表 (請點選下載)
(二)通過書面資料審查者,將擇優以電話或Email聯繫安排面試;如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聯絡電話:企業管理系 趙助教(02)2322-6400
(三)甄選方式:1、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複審(面試及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2、複試包括面試(佔70﹪)及測驗(佔30﹪,含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等)。3、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4、新進人員應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及格正式僱用。5、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辦理,本職缺以學士學歷敍薪。
(四)備註:1、依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2、如經錄取須切結確實無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之情事。3、錄取人員應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