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與創業管理學分學程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創新與創業管理學分學程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0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學程名稱
創新與創業管理學分學程
二、設置宗旨
本學程之設置宗旨在於整合本校各系科創業管理之相關課程,培養學生創新思維及創業家精神,以及學習開創事業相關知識及實務能力,使得學生能夠結合本身專業知能,進而實踐創業理想與目標。
三、設置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
學分學程
四、參與教學研究單位
本校各系科。
五、授課師資
本校各系科師資授課。
六、學程必修科目學分、選修學分及應修學分總數
1. 應修學分總數:15學分(必修達到2學分、選修達到13學分)
2. 創新與創業管理學分學程證明書:修滿規定之15學分者,檢具創新與創業管理學分學程證明書核發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向企業管理系申請核發創新與創業管理學分學程證明書。
七、所需資源之安排
運用本校現有資源,並由相關單位配合教務系統之修改與開發。
八、行政管理
本學程由企業管理系主辦,各系科及教務處協助辦理相關事宜。
九、招生名額
學程中之課程修課人數,依本校課程相關規定辦理。申請修課人數超量時,以已修得部分學程學分之學生為優先。
十、課程修習相關規定
1. 所修課程,若有先修課程擋修之規定,學生須自行修讀先修課程,以符合各院系組選課之要求。
2. 課程修習與學分抵免認定事宜,悉由本學程辦公室(企業管理系辦公室)辦理。
十一、申請方式
請至教務處學分學程專區申請
學程課程:至少修習15學分(必修達到2 學分、選修達到13 學分)
學程選別 |
科目名稱 |
開課系別 |
學分數 |
必修 |
創新與創業管理 |
企業管理系 |
2 |
選修 |
產業競爭分析 |
企業管理系 |
2 |
選修 |
顧客關係管理 |
企業管理系 |
2 |
選修 |
服務業管理 |
企業管理系 |
2 |
選修 |
新產品行銷 |
企業管理系 |
2 |
選修 |
行銷企劃實作 |
企業管理系 |
2 |
選修 |
企業成功個案 |
企業管理系 |
1 |
選修 |
企業品牌個案 |
企業管理系 |
1 |
選修 |
全球產業分析 |
國際商務系 |
2 |
選修 |
跨文化商務溝通 |
國際商務系 |
2 |
選修 |
國際經貿情勢分析 |
國際商務系 |
2 |
選修 |
跨境電子商務 |
國際商務系 |
2 |
選修 |
風險管理 |
財務金融系 |
3 |
選修 |
商業模式研討 |
會計資訊系 |
3 |
選修 |
創新與專案管理 |
應用外語系 |
2 |
備註:
- 課程抵免須符合『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程設置辦法』第三條“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至少為十五學分。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欲取得本學程證明之學生應至少修習跨系一門課程。
- 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四條規定『研究生得修大學部所開課程,其成績不計入當學期及畢業總平均,亦不列入畢業學分數』。
- 學分學程/微學程所納課程規劃依各系實際開課學分數進行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