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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永續經營管理學分學程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企業永續經營管理學分學程
                                                                                             
中華民國1111220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學程名稱

    企業永續經營管理學分學程

 二、設置宗旨

    本學程之設置宗旨在於整合本校各系科有關企業永續經營管理之相關課程,培育產業界所需之管理技能整合的實務人才,增加學生競爭力,達到畢業即就業目標。

 三、設置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

    學分學程

 四、參與教學研究單位

    本校各系科。

 五、授課師資

    本校各系科師資授課。

 六、學程必修科目學分、選修學分及應修學分總數

1. 應修學分總數:15學分(必修2學分,選修13學分)

2. 企業永續經營管理學分學程證明書:修滿規定之15學分者,檢具企業永續經營管理學分學程證明書核發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向企業管理系申請核發企業永續經營管理學分學程證明書。(本學程課程修課流程圖詳附件1)。

 七、所需資源之安排

    運用本校現有資源,並由相關單位配合教務系統之修改與開發。

 八、行政管理

    本學程由企業管理系主辦,各系科及教務處協助辦理相關事宜。

 九、招生名額

    學程中之課程修課人數,依本校課程相關規定辦理。申請修課人數超量時,以已修得部分學程學分之學生為優先。

 十、課程修習相關規定

    所修課程,若有先修課程擋修之規定,學生須自行修讀先修課程,以符合各院系組選課之要求。

    課程修習與學分抵免認定事宜,悉由本學程辦公室(企業管理系辦公室)辦理。

 十一、申請方式
請至教務處學分學程專區申請

 

學程課程:包含必選修至少必須修習15學分(必修2學分,選修13學分)

科目名稱

開課系別

課程原選別

學分數

企業永續管理

企業管理系

必修

2

生產與作業管理

企業管理系

選修

3

通路管理

企業管理系

選修

3

物流管理

企業管理系

選修

2

非營利事業組織經營策略與管理

企業管理系

選修

2

零售管理

企業管理系

選修

2

供應鏈管理

企業管理系/資管系(進)

選修

2或3

國際行銷管理

國際商務系

選修

2或3

內部稽核與公司治理

會計資訊系

選修

3

公司治理

財務金融系

選修

3

智慧綠能

通識中心

選修

2

全球環境變遷與永續發展

通識中心

選修

2

綠生活與消費

通識中心

選修

2

環境永續與企業綠化

通識中心

選修

2

備註:

  • 課程抵免須符合『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程設置辦法』第三條“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至少為十五學分。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欲取得本學程證明之學生應至少修習跨系一門課程。
  • 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四條規定『研究生得修大學部所開課程,其成績不計入當學期及畢業總平均,亦不列入畢業學分數』。
  • 學分學程/微學程所納課程規劃依各系實際開課學分數進行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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