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智慧微學程
商業智慧微學程
一、學程名稱
商業智慧微學程
二、設置宗旨
本學程之設置宗旨在於整合本校各系科商業智慧管理之相關課程,培養產業界所需之管理技能整合的實務人才,增加學生競爭力,達到畢業即就業目標。
三、設置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
微學程。
四、參與教學研究單位
本校各系科。
五、授課師資
本校各系科師資授課。
- 學程必修科目學分、選修學分及應修學分總數
- 應修學分總數:8學分
- 商業智慧微學程證明書:修滿規定之8學分者,檢具商業智慧微學程證明書核發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向企業管理系申請核發商業智慧微學程證明書。(本學程課程修課流程圖詳附件1)。
七、所需資源之安排
運用本校現有資源,並由相關單位配合教務系統之修改與開發。
八、行政管理
本學程由企業管理系主辦,各系科及教務處協助辦理相關事宜。
九、招生名額
學程中之課程修課人數,依本校課程相關規定辦理。申請修課人數超量時,以己修得部分學程學分之學生為優先。
十、課程修習相關規定
- 所修課程,若有先修課程擋修之規定,學生須自行修讀先修課程,以符合各院系組選課之要求。
- 課程修習與學分抵免認定事宜,悉由本學程辦公室(企業管理系辦公室)辦理。
十一、申請方式
請至教務處學分學程專區申請
微學程課程規劃:至少修習8學分(必修達到2 學分、選修達到6 學分)
學程選別 |
科目名稱 |
開課系別 |
學分數 |
必修 |
資料科學分析與應用 |
企業管理系 |
2 |
選修 |
人工智慧與商業應用 |
企業管理系 |
2 |
選修 |
程式設計/基礎程式設計 |
企業管理系/資訊管理系 |
2或3 |
選修 |
電子商務與網路行銷 |
企業管理系/資訊管理系 |
2或3 |
選修 |
網際網路與電子商務 |
財政稅務系 |
2 |
選修 |
網路行銷 |
應用外語系/國際商務系 |
2 |
選修 |
商業智慧與資料科學 |
資訊管理系 |
3 |
備註:
- 課程抵免須符合『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程設置辦法』第三條“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至少為八學分。學生欲取得本學程證明之學生應至少修習跨系一門課程。
- 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四條規定『研究生得修大學部所開課程,其成績不計入當學期及畢業總平均,亦不列入畢業學分數』。
- 學分學程/微學程所納課程規劃依各系實際開課學分數進行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