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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行銷學分學程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數位行銷學分學程
                                                                                             
中華民國1111220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學程名稱

    數位行銷學分學程

 二、設置宗旨

    本學程之設置宗旨在於整合本校各系科數位行銷之相關課程,培養學生兼具數位科技、商務及行銷管理的知識,成為數位時代下產業界所需之專業人才。

 三、設置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

    學分學程

 四、參與教學研究單位

    本校各系科。

 五、授課師資

    本校各系科師資授課。

 六、學程必修科目學分、選修學分及應修學分總數

1. 應修學分總數:15學分(必修達到2學分、選修達到13學分)

2. 數位行銷學分學程證明書:修滿規定之15學分者,檢具數位行銷學分學程證明書核發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向企業管理系申請核發數位行銷學分學程證明書。

 七、所需資源之安排

    運用本校現有資源,並由相關單位配合教務系統之修改與開發。

 八、行政管理

    本學程由企業管理系主辦,各系科及教務處協助辦理相關事宜。

 九、招生名額

    學程中之課程修課人數,依本校課程相關規定辦理。申請修課人數超量時,以已修得部分學程學分之學生為優先。

 十、課程修習相關規定

1. 所修課程,若有先修課程擋修之規定,學生須自行修讀先修課程,以符合各院系組選課之要求。

2. 課程修習與學分抵免認定事宜,悉由本學程辦公室(企業管理系辦公室)辦理。

 十一、申請方式

請至教務處學分學程專區申請

 學程課程:至少修習15學分(必修達到學分、選修達到13 學分)

學程選別

科目名稱

開課系別

學分數

必修

數位行銷

企業管理系

2

選修

電子商務與網路行銷

企業管理系/資訊管理系

2或3

選修

程式設計

企業管理系

2

選修

數位商務與管理

企業管理系

2或3

選修

資訊管理

企業管理系

2或3

選修

資料庫管理

企業管理系

2

選修

統計應用軟體

企業管理系

2

選修

資料科學分析與應用

企業管理系

2

選修

消費者行為

 企業管理系

2

選修

行銷研究

企業管理系

2

選修

多媒體網頁設計

企業管理系

2

選修

行動商務應用

資訊管理系

3

選修

網路商城經營管理實務

資訊管理系

3

選修

多媒體應用

資訊管理系

3

選修

網頁程式設計

國際商務系

3

選修

網頁與多媒體製作

應用外語系

2

選修

網路行銷

應用外語系/國際商務系

2

選修

電子商務

會計資訊系/國際商務系

2或3

備註:

  • 課程抵免須符合『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程設置辦法』第三條“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至少為十五學分。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欲取得本學程證明之學生應至少修習跨系一門課程。
  • 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四條規定『研究生得修大學部所開課程,其成績不計入當學期及畢業總平均,亦不列入畢業學分數』。
  • 學分學程/微學程所納課程規劃依各系實際開課學分數進行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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